王永利律师
股东的有限责任不是绝对的,也存在例外情形。
被称为公司制度两大基石的股东有限责任和公司独立法人地位,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同时,也面临着被股东滥用的危险,进而严重危害公司债权人及其他第三人的利益,危害整个公司制度。
为了对冲前述风险,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出现了,以期对滥用行为进行规制。
如果公司独立人格被否认,则股东有限责任的逻辑基础就不存在了,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承担公司的责任,以保护债权人、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的利益。
我国新旧《公司法》都规定了这一制度。
该文章《有限责任 | 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和反正》来源于九九合同范文网,网址:https://www.guwen99.cn/archives/31653